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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7-06 23:55:3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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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国办发(2004)4l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国民经济形势总体上是好的,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社会事业取得新的成绩。但是,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也存在着固定资产投资过快、规模过大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地区违法违规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不仅影响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也将对国民经济运行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近日,由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环保总局、银监会等9个部门组成国务院专项检查组,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对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简称铁本公司)建设钢铁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铁本公司项目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铁本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
铁本公司自2002年初筹划在常州市新北区魏村镇、镇江扬中市西来桥镇建设新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该项目设计综合能力840万吨钢,概算总投资105.9亿元人民币,2003年6月进入现场施工,2004年3月被江苏省政府责令全面停工。铁本公司和当地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工商注册、项目审批、批准用地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涉嫌虚假注册合资(独资)公司问题。铁本公司法人代表戴国芳于2002年5月在香港注册成立了香港鹰联亚洲有限公司(简称鹰联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港币。此后,至2003年底,铁本公司与鹰联公司先后合资成立了常州鹰联、常州国茂、常州国昌、常州恒泰、江苏国力等5家钢铁有限公司以及镇江铁本硅钢有限公司,鹰联公司还独资成立了镇江铁本焦化有限公司。以上7家合资企业外方应缴纳注册资本金1.7972亿美元,目前仅常州鹰联公司注册资本金1200万美元基本到位,其中外方出资300万美元,而对该公司主要往来帐目检查时发现,企业涉嫌抽逃注册资金;镇江铁本焦化公司资金部分到位;其它5家合资公司至今未见验资报告,没有任何资金到位。
(二)关于违规审批项目问题。自2002年5月以来,为实施840万吨钢项目,铁本公司把项目化整为零,拆分成22个项目向有关部门报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越权对这些总投资高达105.9亿元的项目进行了审批。一是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管委会于2002年9月,批准铁本公司与鹰联公司将总投资近9000万美元的项目拆分为3个2980万美元的炼铁、炼钢、轧钢项目;为了向省国土部门申报项目用地,2003年8月至10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将铁本公司所属4个合资公司的建设工程拆分为12个项目。二是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从2003年4月至11月间,先后违规、越权或不按程序批准铁本公司建设150万吨宽厚板项目、硅钢系统工程项目、热电工程项目、专用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项目等,总投资达58亿元。三是扬中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和外经贸局于2003年8月,违规越权联合批准铁本公司和鹰联公司合资设立镇江铁本焦化有限公司,在镇江建设焦化项目。
(三)关于非法批准征用、 占用土地问题。铁本公司规划占地9379亩,实际占用土地共6541亩(耕地4585亩,包括基本农 1200亩),均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已无法复垦。其中在常州市占用土地4341亩(耕地3116亩),未办理供地审批手续;在镇江市占用土地2200亩(耕地1469亩,包括基本农 1200亩),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也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在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常州市违规拆分铁本公司项目用地申报时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在同一天批准了铁本公司由整块土地拆分成的14个土地项目。有关地方政府在铁本公司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即决定实施土地的征用和拆迁工作,导致铁本公司大面积违法用地,造成大量耕地被毁。
(四)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问题。铁本公司报送环保部门预审登记的新建项目共8个,其中江苏省环保厅预审登记4个,常州市环保局预审登记4个。所有项目都未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6个项目已违法开工。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常州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扬中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等部门在环保部门未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书的情况下批准铁本公司有关项目可研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偷税漏税问题。经检查组对企业财务反映的销售收入与申报的销售收入等方面稽查认定,铁本公司存在大量的偷税漏税行为。主要是:已帐面查实,企业通过虚开、代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抵扣税款,虚报当期财务费用减少利润,销售货物不开票、不入帐、不申报纳税等,偷漏增值税约9031万元,还应调增应纳所得税额约1.1893亿元。
(六)关于违规贷款问题。截至2004年2月末,有关银行分支机构对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计授信余额折合人民币43.39亿元,其中贷款25.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11.08亿元,贴现2.39亿元,信用证4.32亿元。其中:中国银行信用余额25.74亿元(贷款14.4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8.74亿元,信用证2.27亿元);农业银行信用余额10.32亿元;建设银行信用余额6.5l亿元。有关银行分支机构的贷前审查、贷后检查工作存在严重问题。一是贷前审查不严,对铁本公司的信用评级严重失误。二是贷后跟踪检查和监控不力,放任企业挪用资金。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去年5月以后,向铁本公司投放大量贷款,为了规避固定资产投资审贷规定,主要采用了贷放流动资金形式。三是银行对企业多头授信,造成企业可以轻易超过正常经营需求多头申请贷款。四是贷款担保形同虚设,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本外币贷款中大部分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担保。五是严重违反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农业银行最高日现金支付达千万元。
二、严肃法纪,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铁本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造成了严重不良后果。国务院严肃处理这起案件,并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对这起案件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作出了处理。其中:
l、范燕青,2002年3月任常州市市长,2003年2月至今任常州市委书记。在不了解铁本公司项目是否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盲目支持该项目,客观上促进了地方政府推动铁本公司项目各项工作的进程,负有领导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顾黑郎,原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8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常州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新北区委书记。期间,在明知铁本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的情况下,主持召开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制订铁本公司项目推进计划,决定为项目用地进行拆迁,并积极协调企业加快项目进程,组织督促拆迁工作。对4341亩土地(其中耕地3116亩)被非法占用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建议对其依法罢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给予留党查看一年处分。
3、曹建新,原常州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新北区委副书记o 2002年8月,担任铁本公司项目推进负责人。明知铁本公司项目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协调督促拆迁,推进项目建设,对铁本公司项目违规施工没有制止和报告,导致大量土地被非法占用;对有关部门请示将铁本公司项目所需近6000亩土地拆分成14个批次上报,明知违法却表示同意;对4341亩土地(其中耕地3116亩)被非法占用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宦祥保,原扬中市委书记。在已知铁本公司项目用地手续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出席有关项目的签字仪式和开工典礼,盲目督促项目建设用地拆迁工作,对2200亩土地(其中基本农田1200亩)被非法占用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经颜明,扬中市委副书记。在明知铁本公司项目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不能拆迁的情况下,根据市委、市政府联合办公会议要求,担任铁本公司项目领导小组负责人兼项目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指挥,召开有关动员会议,安排拆迁工作;未严格履行职责,没有采取措施制止企业违规进场施工;对2200亩土地(其中基本农田1200亩)被非法占用负有重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王明祥,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工作严重失职,在同一天审批常州市申报的14个相关联土地项目时,未能发现该市违规将铁本公司项目用地拆分申报,即审批同意,造成严重后果,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其责令辞职的组织处理。
7、秦雁,原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未经请示,也未经会议研究,擅自越权签批了总投资6.49亿元的铁本公司20万吨冷轧硅钢片和总投资7亿元的国茂热电公司5万千瓦热电厂项目;违规签批了总投资5.29亿美元的江苏国力公司150万吨宽厚板项目;违反有关规定,在总投资1.77亿元的铁本公司专用码头l、2号泊位项目开工建设后,补批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环保部门未审批宽厚板和码头泊位项目的情况下,违法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撤职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王建国,原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根据铁本公司提供的虚假财务报表,认定其信用评级为A级,风险限额为16.4亿元;给铁本公司骗取常州分行信用余额25.74亿元留下可乘之机,致使铁本公司挪用银行资金用于公司违规建设项目。对造成大量贷款风险的严重后果,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撤销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行长和党内职务处分。
此外,有关部门对铁本公司法人代表戴国芳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对此案件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江苏省也将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做出严肃处理。专项检查结束后,将由公安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继续深入查处涉案单位和人员的经济犯罪等问题,彻底查清本案,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秩序。
三、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令
为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提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 自觉维护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大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是当前经济工作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务院严肃处理这起案件,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对涉案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严肃法纪、依法行政的决心,也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保持政令畅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这起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最近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我国经济形势后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统一到经济工作的部署上来,统一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上来。要坚决克服相互攀比、盲目追求速度的倾向。认真落实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正确处理好地区发展和全国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全面清理在建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 (国办发[2004]38号)要求,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在建项目,下决心进行清理整顿,该停止建设的要立即停止。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经济适用房除外)等行业的过度投资。要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在做好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的同时,要妥善处理项目停止或暂停建设后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引发其他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信贷管理,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宏观调控措施,控制信贷投资和土地投放,有效调控经济增长。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信贷管理,对银行贷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项目进行认真评估,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信贷条件发放贷款,严格执行贷款项目资本金比例规定,严禁企业将银行贷款转借给关联企业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清理并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等各类打捆贷款。要严格执行土地征用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落实省级人民政府对土地资源管理的责任。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4]20号)精神,对土地审批和占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检查,清查重点是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查处违法批地、非法占地的行为。
(四)加大监督力度,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决不允许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漠视法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和行政管理水平,决不允许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要进一步完善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清理出的违规违纪项目,坚决予以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并造成后果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OO四年四月三十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13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升我市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规范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有关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深圳市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规范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有关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经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产业特色显著,面向国际化发展,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注重技术创新,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具有一定出口规模或者出口潜力和技术水平的产业集聚区或者行业龙头企业。

  示范基地分为专业型示范基地、企业型示范基地和综合型示范基地三类。

  专业型示范基地是指在某一特定类别产品中,出口规模、出口潜力和技术水平居全市前列,对全市相关类别产品出口具有较强示范带动效应,示范基地所在地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重点培育和发展,集生产和出口功能为一体的产业集聚区。

  企业型示范基地是指出口规模、出口潜力和技术水平居全市前列,对全市相关类别行业具有较强示范带动效应的某一特定行业的生产型龙头企业,或者拥有长期稳定销售渠道的流通型龙头企业。

  综合型示范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出口规模、出口潜力和技术水平,对全市外贸转型升级具有较强示范带动效应,经区级以上政府依法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海关依法批准设立的特殊监管区。

  第三条 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示范基地的认定条件

  第五条 申请专业型示范基地认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深圳市产业布局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及出口企业,主要产业类别具有一定的市场覆盖面、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和出口示范带动能力,主要产品出口规模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体数据以市级以上统计主管部门发布的为准;

  (四)相关类别产品主要出口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能力,拥有自主品牌、境内外注册商标、专利;初步建立自主营销网络;已通过相关国际标准认证,重点出口产品取得主要进口国(地区)相应认证;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五)所在地区政府已设立专门的基地管理机构,并围绕人才培训、市场信息、准入标准、产品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宣传推广、贸易救济、贸易便利等关键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出口转型升级;或者所在区级行政区域已设立专门的公共服务平台,在研发设计、质量检测、标准及认证、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务展示、品牌培育和推广、培训服务等方面为出口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第六条 申请企业型示范基地认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出口规模在全市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具有高成长性,出口增速高于深圳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生产型企业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

  2.拥有境内外注册商标或者专利;

  3.已通过相关国际标准认证;

  4.主要出口产品取得主要进口国(地区)相应认证。

  (四)流通型企业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长期、稳定的产销渠道,一般贸易出口规模在全市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属于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其采购代理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的物流外包、商务外包、结算外包、信息系统及数据处理外包的业务收入总和达到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3.属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企业的,其通过互联网一站式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外贸交易所需的进出口环节服务(包括通关、物流、退税、外汇、融资等)的业务收入总和达到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4.属于传统外贸流通型企业的,应当具备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出口市场覆盖面较广,并逐渐向自主品牌及自主营销网络方向发展。

第三章 示范基地的申报及认定程序

  第七条 专业型示范基地的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确定,所在区(含新区管委会)的经济发展或者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为申报单位;企业型示范基地由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综合型示范基地由园区管理机构作为申报单位。

  第八条 申报专业型示范基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业型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相关类别产品的产业发展现状和技术水平情况;

  (三)相关类别产品出口和内销情况;

  (四)相关类别产品主要出口企业整体经营状况,履行社会责任、产品质量安全和依法经营情况;

  (五)相关类别产品主要出口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品牌建设情况,自主营销网络建设情况,知识产权、商标注册、主持或者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相关国际标准认证情况;

  (六)所在区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划、实施方案、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或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七)根据商务部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报企业型示范基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型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企业出口情况,履行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和盈利情况证明;

  (三)生产型企业还需提供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品牌建设情况,知识产权、商标注册、主持或者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相关国际标准认证情况;

  (四)流通型企业应当提供具有长期、稳定产销渠道的有关材料,属于供应链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还应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属于传统外贸流通型企业的,还应当提供自主营销网络建设情况的有关材料。

  (五)根据商务部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申请综合型示范基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综合型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特殊监管区的批准设立证书复印件;

  (三)基地内企业出口规模、出口增速情况;

  (四)基地内主要企业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品牌建设情况,自主营销网络建设情况,知识产权、主持或者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相关国际标准认证情况。

  第十一条 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当一式两份,提交复印件的核验原件。

  第十二条 示范基地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

  (二)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三)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并进行评审;

  (四)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组评审情况确定示范基地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未发现重大问题的,由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基地并授牌。

  第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被认定为国家级专业型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经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海关依法批准设立的特殊监管区,自提交示范基地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成为深圳市专业型或者综合型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

第四章 示范基地管理

  第十四条 经认定的示范基地,应当在每年2月底前,向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报送基地培育、发展和运行的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 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示范基地发展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情况等。

  第十六条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示范基地认定条件的,取消示范基地资格。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示范基地资格:

  (一)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

  (三)不适合继续作为示范基地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关于印发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为保证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以下简称《专家手册(2012年版)》)。现予印发,供在开展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中使用。
《专家手册(2012年版)》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
(综合处) 王 瑾 赵文华
联系电话:010—59957686 010—59957685
传 真:010—59957694
电子邮箱:yzszhc@126.com

附件: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手册(印发稿).doc fd87a61c2ba8f68150d7fbab0845226d.doc (1.99 MB)

http://www.satcm.gov.cn/web2010/zhengwugongkai/yizhengguanli/yiyuanguanli/2012-06-28/15831.html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

(2012年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司

2012年6月

目 录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专家组工作职责和要求
评审专家组组成及任务分工
评审专家组预备会
评审工作预备会
评审专家组工作会
评审工作反馈会
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报告提纲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民族医药服务功能)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综合服务能力)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民族医药服务功能)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综合服务功能)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核心指标检查记录表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第一部分 民族医药服务功能(650分)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第二部分 综合服务功能(350分)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专家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评审专家组组长职责
(一)负责培训本评审组的成员并答疑。
(二)负责撰写评审报告或指定专家组成员撰写,并按时提交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组建或指定的评审组织。
(三)向评审组织反馈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评审专家组成员职责
(一)服从组长的分工和工作安排,完成组长分配的任务。
(二)按照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细则及专家手册要求,认真开展评审。
(三)按照评审日程,按时报到和撤离,中途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三、评审专家组要求
(一)熟悉《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手册》及相关文件;了解评审工作内容和意义;掌握基本方法和工作流程。
(二)应在评审工作开始前1天到达被评审医院所在地。
(三)召开预备会议,落实评审各项工作和材料准备。
(四)遵守评审纪律,做到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乱表态。
(五)着正装,佩带相应证件,准备手提电脑。
(六)不接受超标准食宿安排,工作期间不饮酒,不得接受礼金、礼品,不得参与公款支付的游览、娱乐活动。
(七)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八)使用统一格式和内容的《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

评审专家组组成及任务分工
专家来源 专业组 人数 任务分工
外省 管理 2 “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和第八章
临床科室组 2 “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
重点专科组 2 “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四章
药事组 2 “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五章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四章
护理组 2 “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六章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五章
本省 管理组 2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一章、第二章、第六章
医疗组 2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一、二”和“四(一)、(二)、(三)”,以及第三章的“五”
其他专业组 检验
输血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一)”和“四(五)”
病理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二)”
影像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三)”
医院感染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四(四)、(六)”
合计 18
评审专家组预备会
一、目的
评审专家组培训、分组、分工,互相熟悉,学习评审标准。
二、场所
医院协助安排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无。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时间
各评审专家组成员报到后。
六、内容
(一)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对评审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手册》,熟悉评审指标和评审方法。
(二)进行评审工作的任务分解,根据承担的任务分发评审的相关记录表。
(三)评审专家组成员明确各自的任务,熟悉承担任务的指标和检查方法,了解相关记录表填写的要求。

评审工作预备会
一、目的
介绍评审组成员和医院领导人,并对评审方式、方法和主要内容作阐述。
二、场所
医院自行安排院内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一)医院领导。
(二)负责协调检查日程的医院工作人员。
(三)医院指派的其他人员。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内容
(一)介绍评审组全体成员。
(二)介绍医院领导组成员。
(三)评审人员介绍评审日程安排方面的问题和主要活动。
(四)说明评审的标准及相关问题,介绍评审方式、方法,需要院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五)确定评审日程。了解被评审医院的准备情况,评审需要查阅的文件、资料是否准备好。
(六)确定食宿、乘车等有关安排,在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尽量节省时间、开支。
(七)确定离开当地的时间。
六、相关的准备
(一)准备会议室。
(二)通知医院接待人员,使评审组成员直达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人手一份评审日程安排。
(四)确定陪同的领导和相关人员。
(五)安排用餐。
(六)将评审日程安排通知相关人员。
(七)评审组成员佩戴身份牌。











评审专家组工作会
一、目的
评审专家沟通、汇总评审工作情况。
二、场所
医院协助安排合适的地方。
三、参加人员
评审组全体成员。
四、时间
通常安排在检查结束后。
五、内容
(一)各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及细则,填写完善检查记录表及打分汇总表等。
(二)汇总评审情况,归纳发现的亮点与问题。
(三)讨论评审报告框架和主要内容。




评审工作反馈会
一、目的
由评审专家组按照专家分组向医院反馈评审工作总体情况,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场所
医院自行安排院内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医院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科主任或全院职工。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会议内容
(一)专家组反馈医院评审的总体情况,包括亮点与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及建议。
(二)医院院长发表意见。

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第一天
一、上午(在会议室召开汇报会)
(准备好记录本,由组长指定一名评审专家组成员负责记录)
(一)8:30分评审汇报会准时开始。
(二)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宣布:XX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开始,介绍参加这次评审专家组成员。
(三)由评审组专家组组长介绍此次评审专家组工作基本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基本要求: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医院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
工作纪律:由于时间短,人员少,工作量大,因此不要安排与检查评估无关的活动,以保证有足够的评审时间。每家医院评审时间为2天,不得提前结束评审。中午尽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安排桌餐。
(四)由被评审医院领导介绍评审情况报告(15分钟)。
(五)8:45-12:00 实地评审开始,评审专家组分组进行实地评审。
二、下午
(六)13:30-18: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第二天
一、上午
8:30-12: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二、下午
(一) 13:30-16: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二) 16:00-17:30 召开评审专家组会议,汇总分析实地评审情况。
(三) 17:30-18:30 召开评审工作反馈会议。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报告提纲
一、评审工作基本情况
包括评审时间、被评审医院名称、评审专家组组成等。
二、工作成效
主要是在评审中发现的典型和亮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针对评审标准在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
评审建议结论、评审分数、报告撰写时间、评审专家组组长和成员签字。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民族医药服务功能)
省(自治区、直辖市) 民族医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30分) 1.1 3 1.3.1 2
1.2.1 2 ★1.3.2 6
1.2.2 3 1.3.3 2
1.2.3 3 1.4.1 3
1.2.4 3 1.4.2 3
小计
二、队伍建设(95分) ★2.1.1 7 2.2.1 3
2.1.2 4 2.2.2 5
2.1.3 5 2.2.3 3
2.1.4 5 2.2.4 4
2.1.5 7 2.3.1 6
2.1.6 3 2.3.2 4
2.1.7 6 2.3.3 5
2.1.8 4 2.3.4 4
2.1.9 5 2.3.5 6
2.1.10 4 2.3.6 5
小计
三、临床科室建设(165分) 3.1.1 7 3.4.2 5
★3.1.2 10 3.4.3 5
3.1.3 3 3.4.4 5
3.2.1 5 3.5.1 5
3.2.2 3 3.5.2 5
3.2.3 4 3.6 10
3.2.4 5 3.7 10
3.2.5 5 3.8.1 10
3.2.6 3 ★3.8.2 4
★3.3.1 5 3.8.3 4
3.3.2 5 3.8.4 2
3.3.3 5 3.9.1 7
3.3.4 5 ★3.9.2 8
3.4.1 10 3.10.1 10
小计





四、重点专科建设 (105分)
4.1.1 4 4.3.4 5
4.1.2 4 4.3.5 5
4.1.3 3 4.4.1 4
4.1.4 5 4.4.2 4
4.1.5 5 4.4.3 4
4.1.6 2 4.4.4 3
4.1.7 2 4.4.5 2
4.2.1 3 4.5.1 3
4.2.2 3 4.5.2 4
4.2.3 3 4.5.3 5
4.2.4 3 4.5.4 3
4.2.5 3 4.6.1 2
★4.3.1 6 4.6.2 2
4.3.2 6 4.6.3 1
★4.3.3 6
小计
五、民族药药事管理 (80分) 5.1.1 2 5.3.3 4
5.1.2 3 5.3.4 4
5.2.1 3 5.3.5 6
5.2.2 4 5.3.6 3
5.2.3 4 5.4 5
5.2.4 2 5.5.1 4
5.2.5 2 5.5.2 4
5.2.6 3 5.5.3 2
5.2.7 5 5.6.1 2
5.2.8 2 5.6.2 3
★5.3.1 4 5.6.3 3
5.3.2 4 5.6.4 2
小计
六、民族医护理
(60分) 6.1.1 2 6.1.8 2
6.1.2 2 6.2.1 6
6.1.3 4 6.2.2 8
6.1.4 3 6.2.3 6
★6.1.5 3 6.3.1 5
6.1.6 2 6.3.2 10
6.1.7 2 6.3.3 5
小计
七、文化建设(60分) 7.1.1 3 7.3.2 3
7.1.2 3 7.3.3 3
7.2.1 3 7.3.4 4
7.2.2 3 7.3.5 3
7.2.3 3 7.4.1 3
7.2.4 3 ★7.4.2 20
7.3.1 6
小计
八、“治未病”服务(55分) 8.1.1 2 8.3.2 4
8.1.2 3 8.3.3 3
★8.2.1 5 8.3.4 3
8.2.2 6 8.3.5 5
8.2.3 6 8.4.1 6
8.2.4 4 8.4.2 5
8.3.1 3
小计
总 计 65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综合服务能力)
第一章 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分数汇总表(4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民族医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5分) 1.1.1.1 1 1.1.1.3 1
1.1.1.2 1 ★1.1.2 2
小 计
二、医院服务(15分) 1.2.1.1 2 1.2.2.3 1
1.2.1.2 3 1.2.3.1 0.5
1.2.1.3 2 1.2.3.2 0.5
1.2.1.4 1 1.2.3.3 1
★1.2.2.1 1 1.2.4 1.5
1.2.2.2 1 1.2.5 0.5
小 计
三、应急管理(8分) 1.3.1 1 1.3.3.3 1
1.3.2.1 1 1.3.4 1
1.3.2.2 1 1.3.5.1 1.5
1.3.3.1 0.5 1.3.5.2 0.5
1.3.3.2 0.5
小 计
四、临床医学教育(6分) 1.4.1 2 1.4.3 1
1.4.2 2 1.4.4 1
小 计
五、科研及其成果推广(6分) 1.5.1 2 1.5.3 1
1.5.2.1 1.5 1.5.4 0.5
1.5.2.2 0.5 1.5.5 0.5
小 计
第一章应得分 4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章 患者安全分数汇总表(3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民族医医院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2.1.1 3 2.3.1 3
★2.1.2 3 2.3.2 3
2.1.3 3 2.3.3 2
2.1.4 2 2.4.1 3
★2.2.1 3 2.4.2 2
2.2.2 3
第二章应得分 3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章 医疗质量分数汇总表(19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民族医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 3.1.1 2 3.1.3 4
3.1.2 2 3.1.4 2
小 计
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 3.2.1.1 2 3.2.3.2 2
3.2.1.2 2 3.2.4.1 3
3.2.2 2 3.2.4.2 3
3.2.3.1 1
小 计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55分) 3.3.1.1.1 1 3.3.2.3 2
3.3.1.1.2 1 3.3.2.4.1 1
3.3.1.1.3 1 3.3.2.4.2 1
3.3.1.1.4 1 3.3.2.4.3 1
3.3.1.2.1 1 3.3.2.5 2
3.3.1.2.2 2 3.3.2.6 2
3.3.1.2.3 1 3.3.3.1.1 3
3.3.1.2.4 1 3.3.3.1.2 2
3.3.1.2.5 1 3.3.3.1.3 1
3.3.1.2.6 1 3.3.3.2.1 2
3.3.1.3 1 3.3.3.2.2 1
3.3.1.4 5 3.3.3.2.3 1
3.3.1.5 1 3.3.3.2.4 2
3.3.1.6 2 3.3.3.3.1 3
3.3.2.1.1 1 3.3.3.3.2 1
3.3.2.1.2 2 3.3.3.4.1 1
3.3.2.2.1 2 3.3.3.4.2 1
3.3.2.2.2 1 3.3.3.4.3 2
小 计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95分)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95分)

3.4.1.1.1 1 3.4.4.1 1
3.4.1.1.2 1 3.4.4.2.1 1
3.4.1.2.1 1 3.4.4.2.2 1.5
3.4.1.2.2 1 3.4.4.2.3 0.5
3.4.1.3.1 1 3.4.4.3.1 1
3.4.1.3.2 1 3.4.4.3.2 2
3.4.1.3.3 1 3.4.4.4 2
3.4.1.4.1 1 3.4.4.5.1 0.5
3.4.1.4.2 1 3.4.4.5.2 0.5
3.4.1.5 1 3.4.5.1.1 0.5
3.4.1.6.1 1 3.4.5.1.2 0.5
3.4.1.6.2 1 3.4.5.2.1 1
3.4.1.7.1 1 3.4.5.2.2 0.5
3.4.1.7.2 2 3.4.5.2.3 0.5
3.4.2.1.1 1 3.4.5.3.1 1
3.4.2.1.2 1 3.4.5.3.2 1
3.4.2.2.1 1 3.4.5.3.3 1
3.4.2.2.2 1 3.4.5.3.4 1
3.4.2.3 1 3.4.5.4.1 1
3.4.2.4.1 0.5 3.4.5.4.2 1
3.4.2.4.2 1 3.4.5.4.3 1
3.4.2.4.3 1 3.4.5.4.4 1
3.4.2.5.1 2 3.4.5.5.1 0.5
3.4.2.5.2 2.5 3.4.5.5.2 1
3.4.2.6 1 3.4.5.5.3 0.5
3.4.2.7 1 3.4.5.6.1 1
3.4.2.8 1 3.4.5.6.2 1
3.4.3.1.1 0.5 3.4.6.1.1 1
3.4.3.1.2 1 3.4.6.1.2 2
3.4.3.1.3 0.5 3.4.6.2 0.5
3.4.3.1.4 1 3.4.6.3.1 2
3.4.3.1.5 1 3.4.6.3.2 1.5
3.4.3.1.6 3 3.4.6..3.3 1
3.4.3.2.1 1 3.4.6.4 2
3.4.3.2.2 2 ★3.4.6.5.1 1
3.4.3.2.3 2 3.4.6.5.2 1
3.4.3.3.1 1 3.4.6.5.3 1
3.4.3.3.2 1 3.4.6.6.1 1
3.4.3.3.3 1 3.4.6.6.2 1
3.4.3.4.1 1 3.4.6.7.1 1
3.4.3.4.2 1 3.4.6.7.2 1
3.4.3.4.3 1 3.4.6.7.3 1
3.4.3.5.1 1 3.4.6.8.1 1
3.4.3.5.2 1 3.4.6.8.2 1
小 计
五、病历(案)质量管理(15)分 3.5.1 3 3.5.3.3 1
3.5.2.1 2 3.5.3.4 2
3.5.2.2 2
3.5.2.3 1
3.5.3.1 2
3.5.3.2 2
小 计
第三章应得分 19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章 药事管理分数汇总表(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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