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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23 07:41:1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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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6年3月28日,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现将《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告我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近期内,对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一次普查,并按本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整顿,尽快使中国会计市场的对外开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附件: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是经中国政府批准的、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作外方)与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作中方)在中国境内合作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作所)。合作所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合作所必须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其团体会员,并接受其自律管理。
第四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合作所设立的批准机关为财政部。
第五条 财政部授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审查、批准以及监督、管理合作所的有关事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可授权合作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日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合作所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举办合作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作外方:
1.具有先进专业技术和良好的信誉;
2.年收入不少于2000万美元;
3.审计专业人员不少于200人。
(二)合作中方:
1.在国内同行业中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好的服务信誉;
2.与原挂靠单位在职能、人员、财务上脱钩;
3.具有从事执行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
4.年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5.审计专业人员不少于100人。
第七条 申请成立合作所的程序:
(一)通过合作中方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申请文件:
1.申请报告;
2.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复;
3.合作双方签定的合作协议;
4.合作双方签定的经营合同;
5.合作双方签定的合作所章程;
6.可行性分析报告;
7.拟任董事会成员的有效证明及其简历;
8.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证明及其简历;
9.拟加入合作所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简历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办公场所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证明文件;
11.中、外各方合法开业证书副本;
12.中、外双方出资证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到上述申请文件后进行审查,并报请财政部在3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二)申请者接到财政部批准的决定后,通过合作中方所在地的省级外经贸管理部门向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报送下列文件,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协议、合同、章程;
4.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财政部的批准文件。
(三)经批准成立的合作所,应在取得批准证书后1个月内,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章 合作所的管理
第八条 合作所一经批准成立,即是一个新的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所内双方在中国境内均不得以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从事法定的审计业务。
第九条 中国企业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审计报告,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发;境外承销机构要求境外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只在境外具有效力。所有在中国境内从事的审计业务,均应由合作所统一承揽、统一收取费用、统一进行核算、统一保管档案、统一安排人员。
第十条 中国企业在境外上市,其在中国境内生效的审计报告,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发;境外证券机构要求境外会计师签署的报告,仅在境外具有效力。境外上市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审计工作,均应由合作所统一承揽、统一收取费用、统一进行核算、统一管理档案、统一安排人员。
第十一条 合作所应于每年2月2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送上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审计项目一览表(见附表1),接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执行业务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合作所应于每年2月2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送所有注册会计师名单(见附表2),接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人员变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合作所主要负责人的变动,应经董事会批准,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四条 合作所因业务需要聘用外方人员,须经中外双方业务负责人同意,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见附表3、4)。
第十五条 合作所应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的有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工作,并于每年2月2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上年度培训情况(见附表5)。
第十六条 合作所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应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要求,统一接受年检。
第十七条 合作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设立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职财会人员,保持完整的财务会计记录,并按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日常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依法聘请本所以外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并出具报告。
第十八条 合作所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的一切财务收支,均应纳入合作所会计帐目进行核算,并按中国有关税法的要求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 合作双方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合作所向合作外方国际成员所的过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成立的合作所,其向国际成员所过渡的时间,自本办法公布后,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四章 合作所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条 合作所因业务需要,可以申请成立分所。
合作所的分所,系指在合作所总部所在地以外的省级行政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分所系非独立法人单位,以总所名义对外执行业务,接受总所的监督、指导,总所对分所执行的业务承担责任;分所的主要负责人由合作所董事会任命,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分所名称,应采用“总所名称+地名+分所”的称谓。
第二十一条 合作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总所已达到以下要求:
1.董事会正常运转;
2.中、外方总经理职能正常行使;
3.中方经理级专业人员在全部经理级人员中至少达到50%;
4.总所近3年财务会计工作符合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5.近3年没有违法和违规行为。
(二)分所符合下列条件:
1.有10名以上国家规定职龄以内的中方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2.有必须的营运资金;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二十二条 合作所申请设立分所时,应当报送以下申请文件:
1.申请报告;
2.符合第二十一条所列要求的书面情况报告;
3.董事会对分所主要负责人的任命书;
4.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双方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及有关证明;
5.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
第二十三条 分所的申请与批准程序与总所相同。
第二十四条 设立分所后,其所在地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常驻代表机构应在3个月内撤销。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5(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


(2003年11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3年11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规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指代表在出席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书面向大会提出的对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决定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代表提出的议案;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三条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是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当为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第四条 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各级国家机关和组织的职责。承办单位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

第五条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一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事先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一事一案,事由明确,内容清楚,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条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使用统一的专用纸,逐项填写并签名,字迹工整。

第七条 代表对涉及本人及亲属诉讼案件的问题或者本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案件的问题,不宜以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式提出,可以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办理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反映。

第八条 代表可以书面要求撤回本人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撤回的,其办理工作自行终止。

第三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

第九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办理意见,按照其内容分别确定交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部门负责。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办理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交办。其中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应当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安排意见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

第十条 承办单位对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交办机构说明情况,由交办机构负责协调,重新确定承办单位。未经协调同意,承办单位不得自行退回或者转办。

第十一条 对于代表本人要求予以保密或者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可能使代表或者当事人受到打击、报复、要挟等行为侵害的,交办机构、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

第十二条 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承办单位应当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实行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确保办理质量。

第十三条 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属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抓紧解决;属于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列入今后工作计划或者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属于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计划、规划准备解决的,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答复不能落实的,应当及时向代表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期限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代表。如遇特殊情况,经交办机构同意,至迟不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

第十五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必须书面答复提出该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每位代表。对于内容相同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并案办理,但必须分别答复每位代表。承办单位的答复涉及保密内容的,应当书面告知代表,代表应当保密。

第十六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分别办理的,各承办单位应当分别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两个以上承办单位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办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办理结果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应当按规定格式,正式行文,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加盖单位公章,直接寄送代表,并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同时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第十八条 承办单位书面答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时,应当附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代表应当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并签名,及时寄送有关单位。

第十九条 代表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答复不满意的,应当提出具体意见或要求。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的,由政府办公厅责成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其他的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责成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承办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重新办理结果再次答复代表。重新办理时,承办单位应当听取代表意见,交办机构也可以组织承办单位与代表当面协调处理。

第五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常务委员会的代表工作部门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对代表提出的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可以听取承办单位汇报。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将相关议题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下一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印发下一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有权就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依法向有关承办单位提出询问,或者十人以上联名提出质询。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就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依法向有关承办单位提出询问,或者五人以上联名提出质询。

第二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可以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述职评议、跟踪督办、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代表或者代表小组可以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调查、视察,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被调查、视察单位应当如实向代表汇报情况,回答代表的询问,听取代表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直接或者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责成承办单位限期改正并报告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承办单位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按时限办理和答复的,或者答复后不落实又不说明原因的;

(二)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对提出批评的代表进行刁难、威胁或者打击报复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没有为代表保密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在宁夏的全国人大代表就本自治区各方面的工作,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部门交有关单位办理。

在宁夏的全国人大代表或者自治区人大代表向有关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属于当地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有关机构办理。

第二十八条 各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1号   


《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第3批)》已经2005年8月27日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凡目录中已被取消或未予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停止执行;由预算外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省 长宋秀岩                                 二○○五年九月八日 表7
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

执收部门 收费(基金)项目 收费范围 收费性质 管理方式 审批机关 批 准 文 号
保留执收项目(227项)          
政府办(无委会) 无线电管理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8]218号、青价费[98]066号
发展和改革委 价格调节基金▲ 城市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政[92]99号
  库区后期扶持基金▲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建设[96]526号
  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9]106号、青价费[92]233号
  涉案(不含刑事)物品价格鉴证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清[2000]3号、青清整[2000]2号、财综[2004]56号
经 委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8]157号、青财综[2000]8号
  矿山安全卫生检验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68号、青价费[94]020号
电 力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办发[93]34号、财工[92]576号
教 育 城市教育附加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办发[86]50号、青政[95]8号
  地方教育附加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函[2003]16号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5]16号、青财规[2000]582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杂)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教材[92]42号、青教计[92]412号
  普通高等学校委培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教材[92]42号、青教计[92]412号
  普通高等学校住宿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教材[92]42号、青教计[92]412号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67号、青价费[92]205号
  成人教育(电大函大夜大)学杂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67号、青价费[92]205号
  中专职业学校学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67号、青价费[92]205号
  中专职业学校住宿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67号、青价费[92]205号
  普通高中学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67号、青价费[92]205号
  普通高中住宿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67号、青价费[92]205号
  义务教育杂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67号、青价费[92]205号
  义务教育借读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67号、青价费[92]205号
  义务教育住宿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教计[2004]83号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政办函[99]61号、青计价[2000]310号
  中小学取暖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98]181号
  幼儿园、保育院学杂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青计价格[2001]486号
  幼儿园、保育院住宿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青计价格[2001]486号
  自学考试辅导班辅导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青计价格[2001]486号
  各类中短期培训班培训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计价格[2002]838号、青价费[92]156号
  高、中等教育自考报名考试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青计价格[2000]599号
  高、中等教育自考委托开考费 开考单位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教计[89]127号
  普通高校、中专报名考试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67号、青价费[92]205号
  成人高校、中专报名考试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67号、青价费[92]205号
  研究生报名考试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财综[95]16号、青计价格[2000]599号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财综[99]110号、青财综[97]1253号
  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青计价格[2000]599号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等级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
  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认定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2]4号、计价格[2002]666号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报名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学位办[2000]84号、计价格[2000]545号
公 安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外国人签证及证件费 省级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台湾居民往来签证费 省级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往来港澳证件费 省级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各类机动车辆号牌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证件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机动车辆检验审验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驾驶员考试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机动车及驾驶员异动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
  机动车抵押登记证书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
  外国人居留许可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和居留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2]666号
民 政 社会福利基金▲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国发[93]34号、财社字[98]124号
  婚姻证书(证明书)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9号、青价综[92]176号
  收养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49号、青价费[92]206号
  社会团体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9号、青价费[97]9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收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9]119号、青价费[2000]024号
  城镇门楼、地名标牌工本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计函[2004]42号
司 法 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财规[2000]1456号
  律师年检注册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财规[2000]1456号
  司法考试考务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2]6号、计价格[2002]号
财 政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费[98]374号、青价费[92]233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33号、青计价格[2000]676号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33号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2001]527号、青价费[92]233号
人 事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830号、青价费[96]119号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4]092号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2000]320号
  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收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费[98]1060号、青财综[2000]320号
编 办 事业单位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9]192号、青财规[2000]516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伤劳动鉴定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94]020号
  就业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68号、青价费[94]020号
  职业资格证书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68号、青价费[94]020号
  职工医疗保险证件工本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6]159号、青财规[2000]1446号
  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及命题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97]053号
  劳动争议仲裁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268号、青价费[94]020号
  劳动合同鉴证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268号、青价费[94]020号
  技工学校招生报名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劳人劳力[92]285号
  技工学校学杂费、委培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劳人劳力[92]285号
  技工学校住宿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劳人劳力[92]285号
国土资源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字[95]10号
  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9]117号、青财综[2000]183号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9]74号、青政办[2003]130号
  矿产资源补偿费 全省 行政 预算内专项 中央项目 青地发[94]90号、青财预[97]1070号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51号、青价费[92]194号
  地质成果资料有偿使用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51号、青价综[92]143号
  土地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土籍[90]93号、青土[91]048号
  征地管理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597号、青价费[94]177号
  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6号、青价综[92]095号
  测绘产品质量检验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6号、青价综[92]095号
  测绘仪器检测收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6号、青价综[92]095号
  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政办[2004]143号
建 设 市政设施配套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办发[87]47号
  城镇公用事业附加▲ 西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预王字[64]第380号
  工程定额测定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508号、青价费[95]074号
  工程质量监督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3]149号、青价费[93]108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城市(镇)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9号、青价费[93]108号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城市(镇)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9号、青价费[93]108号
  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城市(镇)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9号、青价费[93]108号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9号、青价费[93]108号
  建设专业资格考试收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2002]2546号、青财综[96]305号
  公积金缴存证工本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96]016号
交 通 公路养路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交工[91]714号、[94]青交计154号
  公路客货运附加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管[98]1104号、青交计[93]083号
  水路运输管理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3]17号、青价费[94]168号
  船舶等设施检验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3]17号、青价费[94]158号
  船舶港务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191号、青价费[94]168号
  船舶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91号、青价费[94]168号
  船员考试发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91号、青价费[94]168号
  船员服务簿申请证书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91号、青价费[94]168号
  车辆通行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交公路[94]686号、青财综[99]854、547、463号
  公路运输管理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3]179号、青价费[93]75号
  道路运输票据、单证工本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3]75号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补偿和占用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交计[93]540号
农 牧 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农土字[85]11号、青政[95]24号
  农药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31号
  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31号
  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76号
  国内植物检疫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31号
  农作物种子检验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31号
  新兽药审批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兽药典》、《兽药规范》品种审批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进口兽药注册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进口兽药许可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种子及兽药证书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新饲料添加剂审批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进口生产饲料添加剂注册审批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畜禽及其产品防疫检疫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兽药及饲料检验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草原补偿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政办[94]40号、青价费[97]66号
水 利 水利建设基金▲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8]120号、青政[97]25号
  水资源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81号、省政府[95]20号令
  取水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634号、青价费[95]097号
  河道采砂管理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81号、青水政[92]142号
  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预字[2002]584号、青价费[96]057号
商 务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01号、青价综[92]165号
  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236号、青价费[94]196号
  不可抗拒力证明书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236号、青价费[94]196号
  认证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236号、青价费[94]196号
文 化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广发新字[96]803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发[96]37号、青政[97]13号
  民族语影视译制收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综[92]152号
卫 生 护士执业考试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6]064号
  护士注册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4]121号、青财综[95]104号
  医师资格考试证书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9]176号、青财规[2000]502号
  执业医师注册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9]176号、青财规[2000]502号
  母婴保健技术证书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6]28号、青财综[98]474号
  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城镇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6]28号、青财综[98]474号
  消毒药械、化装品审批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疫情处理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医疗事故鉴定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卫生质量检测、检验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预防性体检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预防接种劳务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计划生育 社会抚养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计生财[92]86号、青价费[92]233号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33号
审 计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44号、青价综[92]136号
税 务 税务证书(发票)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11号、青价综[92]91号
环境保护 排污费 全省 行政 预算内专项 中央项目 价费[92]178号、青价费[93]05号
  城市放射性废物收贮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8号、青价费[93]05号
  环境监测服务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8号、青价费[93]05号
统 计 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报名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05号、青价费[94]7号
  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财规[2000]45号
工商管理 企业注册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14号、青价费[92]245号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14号、青价费[92]245号
  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14号、青价费[92]245号
  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14号、青价费[92]245号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14号、青价费[92]245号
  商标注册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14号、青价费[92]245号
新闻出版 印刷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95]2284号、青价费[98]71号
林 业 育林基金▲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办[86]75号、[88]青农林(计)231号
  林业证书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96号、青价综[92]163号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林护[92]72号、青价综[92]163号
  自然保护区考察拍摄电视、电影资源保护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综[92]163号
  绿化费 城市(镇)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96号、青价综[92]163号
  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96号、青价综[92]163号
  森林植被恢复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2]73号、青政办[2004]48号
质量监督 计量收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技监局法发[91]323号、青计量[92]020号
  计量器具检定收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技监局法发[91]323号、青计量[92]020号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96号、青价费[93]119号
  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单位资格审查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68号、青价费[94]020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27号、青价费[97]96号
  统一代码标识证书(含IC卡)工本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3]66号、发改价格[2003]82号
药品监督 药品许可证件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生产药典、标准品种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95]340号、青价综[92]166号
  中药品种保护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3]178号、青价费[93]099号
  GMP认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534号、青价费[92]230号
  医疗器械、制药机械检验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534号、青价费[92]230号
  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药品审批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药品检验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GSP认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3]83号、发改价格[2004]59号
旅 游 导游证工本费(含IC卡)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2]32号、计价格[2002]1421号
外事(侨务) 因公出国护照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99]466号
人 防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中发[2001]9号、青计价格[2000]535号
体 育 体育彩票公益金▲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体经济[98]365号令
省委办(机要) 明密码电报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4]135号、青价综[88]118号
  专用设备维修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综[88]118号
档 案 利用档案收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30号、青价综[92]090号
  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30号、青价综[92]090号
党 校 党政干部培训班收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综[92]156号
  党校干部培训班住宿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综[92]156号
  函授学院办学收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计办价格[2001]906号、青价费[98]275号
社会科学 研究生报名考试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99]393号
  研究生课程培训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99]393号
法 院 诉讼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文[96]4号、青财综[99]957号
残 联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字[95]5号、青财综字[95]295号
海 关 海关监管手续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青价费[98]21号
  货物进出口证书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
  海关施封锁成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
  进口货物滞报金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
  海关业务单证收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
  报关员培训考试发证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
  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 全省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
检验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794号、青价费[94]121号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795号、青价费[94]145号
  国境卫生检疫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92]796号、青价费[92]151号
保监会 精算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规[2000]37号、计价格[2000]2313号
通信管理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信部联清[2004]517号
民 航 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工字[96]373号、民航财发[2000]]177号
铁 道 护路联防收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94]254号
  临时占用铁路土地管理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96]1026号
国家公布取消涉及我省的项目(47项)          
政府办(无委) 无线电注册登记费(含其它部门收取的)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8]218号、青价费[98]066号
经 委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04号、青价费[92]132号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计价格[2002]434号、青价费[94]020号
科 技 国家省级科技奖励评审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国科发奖[96]50号、青价综[92]158号
公 安 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爆炸物品使用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爆炸物品购买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爆炸物品运输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爆破员作业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公务用枪持枪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7]162号、青财综[98]134号
  民用枪支持枪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97]162号、青财综[98]134号
  外国人定居身份确认表 省级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处理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2]098号
司 法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财规[2000]1456号
  律师执业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财规[2000]1456号
人 事 注册建筑师证书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830号、青价费[96]119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830号、青价费[96]119号
  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830号、青价费[96]119号
  房地产估价师证书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830号、青价费[96]119号
  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830号、青价费[96]119号
  造价工程师证书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830号、青价费[96]119号
  建设监理证书(含监理工程师、单位证书)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计价格[94]830号、青价费[96]119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68号、青计价[2000]404号
国土资源 地质勘察报告审批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251号、青价费[99]175号
  测绘工作证工本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财综[95]158号、青价费[97]097号
  测绘资格证工本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财综[95]158号、青价费[97]097号
建 设 施工企业资质审查证书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9号、青价费[93]108号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证书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9号、青价费[93]108号
  建设监理证书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9号、青价费[93]108号
交 通 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191号、青价费[94]168号
农 牧 兽药制剂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452号、青价费[94]164号
文 化 演出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82号、青价综[92]152号
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计生委[99]66号、青计价格[2000]623号
工商管理 《商标注册证》验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414号、青价费[92]245号
新闻出版 报刊出版物许可证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402号、青价费[92]208号
  记者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价费[92]402号、青价费[92]208号
木材运输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96号、青价综[92]163号
  木材采伐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96号、青价综[92]163号
药品监督 新生物制品审批费(并入新药审批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314号、青价综[92]166号
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许可证费(生产、批发、零售、临时)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3]163号、青价费[93]081号
海 关 免税商品海关监管手续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青价费[98]21号
  出口监管仓库海关监管手续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青价费[98]21号
  进口商品退税(关)手续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青价费[99]175号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93号、青价费[99]175号
人民银行 贷款卡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计价格[2000]2124号、青计价格[2000]400号
省清理取消项目(14项)          
经济贸易 食盐专卖批发许可证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1998]182号
  食盐准运证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1998]182号
教  育 高、中等教育自考毕业审定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1992]205号、
青计价格[2000]599号
司  法 律师事务所执业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财规[2000]1456号
  律师执业登记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财规[2000]1456号
财  政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1992]233号
  资产评估资格证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1992]233号
交  通 公路养路费免讫证工本费 全省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1993]107号
水  利 河道采沙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1996]44号
文  化 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1992]152号
卫 生 死亡医学证明书工本费 城镇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财综[1994]765号
新闻出版 印刷业及书报刊经营许可证费 全省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财综[1998]299号
质量监督 商贸衡器使用证工本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1995]306号
  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证费 全省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1994]020号
国家公布取消部门越权审批项目(12项)  
中国人民银行 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工本费 越权审批项目
交通部门 《水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 同上
  建筑消防合格证工本费 同上
  消防施工许可证工本费 同上
  消防建审费 同上
  爆炸物品管理证件工本费 同上
旅游部门 旅游饭店星级报告书工本费 同上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同上
  旅行社申报技术报告书工本费 同上
  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格工本费 同上
  出境旅游领队证工本费 同上
  导游员资格等级证书工本费 同上
备注:“▲”号的收费项目系政府性基金项目。
“*”号收费项目系多部门执收项目。